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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节(2 / 2)


  福常在果然是个聪明人。

  李德全见目的已经达到,便心满意足地带着福音赏赐的金瓜子离开。

  回到养心殿。

  李德全把福音的话一说,末了还像是随口一般说道:“奴才方才在福常在的梢间里只觉得憋闷得慌,连腾个地都难。”

  他这话像是随口一说,却是入了康熙的耳朵。

  夜里头。

  康熙果然翻了福音的牌子。

  永寿宫后院梢间里喜气洋洋,福音早得了李德全的提醒,下午就用玫瑰牛奶泡了澡,原本如丝绸般的肌肤更加滑嫩。

  康熙爱不释手,折腾了福音几回才放过她。

  福音微微喘着气,心道,这万岁爷还真不愧是皇帝,这方面的本事也厉害得过人,逼得她都流了泪了,她却没想到是她早晨时候自个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勾得康熙心里痒痒。

  “万岁爷今夜可真坏。”福音半带嗔怪半撒娇地说道,“妾身这脚都酸了。”

  康熙摸着福音柔滑的黑发,“哪里是朕坏,分明是你体力不好,回头搬了新屋子,你可得好生调养好身子,免得这么“不争气”。”

  “搬新屋子?”

  福音一脸诧异地看向康熙,“万岁爷要妾身搬到哪里去?”

  “你想住哪里?”

  康熙反倒问起她来了。

  福音眼眸一转,带着狡黠的笑容说道:“妾身想住的地方那可宽敞了。”

  “哦?”康熙眉头微微挑起,眸子里露出饶有兴味的眼神。

  福音的手指从康熙的肩膀往下滑,停留在了康熙的胸口,“妾身想住在万岁爷心里。都说万岁爷心怀天下,妾身只想住在这‘天下’的小小一个角落就够了。”

  福音的这番情话把康熙说得愣住了。

  等回过神来后,他忍不住笑出声来,搂着福音的腰身,两个人的位置来了个颠倒,“既然如此,那福常在可要好生努力。”

  他刚才还以为福音要借此狮子大开口,没想到却是在调情,而且还是很拙劣的调情。

  第14章

  被康熙折腾了一宿。

  翌日早上起来的时候,福音手脚都是酸软的。

  她是真佩服康熙的体力,白日里处理政务,夜里还这么繁忙,真不晓得他的精力到底是从哪里来的。

  芍药和荷花伺候着福音更衣。

  两人全程都是低着头,不敢瞧福音的身上那些旖旎的痕迹,耳根都是通红的。

  福音浑身都感觉懒懒的。

  这太久没运动突然来了这么大一对运动量,身子骨是有些受不住。

  小乐子和小安子去提了早膳回来。

  福音用到一半就听到外头传来脚步声,说是万岁爷赏下来了一道椿根馄饨。福音谢了赏后,命人打赏了过来的小太监。

  芍药掀开了食盒,端出来那道椿根馄饨来。

  那椿根馄饨还冒着热气,汤底带着清香,倒是格外勾人,福音先喝了口汤,清香中带着股淡淡的中草药的香味,既清淡又养生。

  康熙能赏赐下这道椿根馄饨,可见心里头的确是有她的。

  福音胃口大开,一碗椿根馄饨吃得连汤底都不剩。

  御膳房那些太监脾气怪是怪,可是这手艺是没得挑剔的,她上辈子当明星那会儿,什么山珍海味,米其林餐厅没吃过,可要论手艺,可是差着御膳房十万八千里。

  毕竟,无论是按手艺还是按原材料,那都是不能比的。

  能入御膳房否则膳食的太监都是千挑万选,没有炼十几二十年的手艺,有拿手菜,根本进不了御膳房,而且就算进了,也不是随便就能掌勺的。

  就拿御膳房的小菜子来说,即便他干爹是御膳房副总管太监,他也只能负责切切菜,这还是别人想要都要不到的好工作,如果他要掌勺的话,少说也得过个十几年,而且还得是平步青云才有可能。

  至于原材料,那就更不用说了。

  以举国之力供养皇室,连淘米的水都是从玉泉山引来的,这样的原材料再加上多年打磨的厨艺,每一道菜搁在后世都是能让老饕们垂涎三尺的。

  用罢了早膳。

  福音便想着去御花园散散步消消食。

  她才刚起身,外头就又来人了。

  这回来得是魏珠。

  魏珠同样是康熙身边伺候的心腹太监,虽名气不如李德全大,可论受重用程度,丝毫不逊色于李德全,“奴才给福常在请安,福常在万福金安。”

  “魏公公请起,不知道魏公公来,所为何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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